當秦明(化名)被抓時,他已經偷了100多件東西,大到筆記本電腦,小到一盒茶葉。此時,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會主席的光環,淪為一名鐵窗內痛苦悔恨的階下囚。今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盜竊罪終審判處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10月15日《京華時報》)
  看完新聞,筆者真為秦明惋惜。母親含辛茹苦送他讀大學讀研究生,自己卻不懂得珍惜,竟然為了女友而把黑手伸向自己的同學,盜竊宿舍財物。
  尤其令人愕然的是秦明的特殊身份:他不是一名普通大學生,而是一名北大法學院的研究生,並且頭上還有學生會主席的光環。如果因為不懂法而犯法還情有可原的話,一個北大法學院的高材生犯法,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原諒的。那麼,秦明的犯罪給我們留下了哪些思考?
  知法懂法並不等於自覺守法。秦明是北大法學院的研究生,可以稱得上法律專家。但就是這樣一位高材生,卻因盜竊犯罪了,獲刑了。由此說明,知法懂法不一定就自覺守法,法律專家不等於不犯罪。懂得法律與遵守法律完全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律教育不等於法律知識教育。秦明作為北大法學院高材生,其法律知識、法律理論水平絕非平庸,無需懷疑。他為什麼會犯罪?學校在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時,是否片面註重法律知識的教育、法律理論的研究,而忽視了用典型案例對學生進行法律警示教育?秦明的犯罪昭示我們,法律教育不等於法律知識教育,應當更加重視法律觀念、法制意識、守法畏法教育,並加強對學生的法律行為監督。
  學習成績好不等於思想品質好。秦明出身貧寒家庭,從小學習刻苦努力,學習成績優秀,沒有讓母親失望,高中畢業後考入東北一所不錯的本科學校,四年後又成為令人羡慕的北京大學研究生。同時,秦明社會活動能力也強,在北大通過競聘當上了法學院的學生會主席。然而,這一切並沒有給秦明和他母親帶來幸福,帶來榮耀,帶來人生的精彩。秦明為了女友而心甘情願當竊賊,走上犯罪道路。原因何在?奏明在努力讀書的同時,是否忽視了自身思想道德品質的修養?
  智商高不等於情商高。秦明的智商高是明擺著的客觀事實,不容置疑。他學習成績好,高中畢業順利考上大學,大學畢業又考入北大研究生。但秦明的情商如何呢?一個如此聰明的北大法學院高材生,為了履行對女友的承諾,給女友錢花,給女友買貴重的禮物,竟然泯滅人性良知,瘋狂盜竊同學財物。竟然還荒謬地認為竊取他人財物是在給家人減輕經濟負擔。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當然,秦明的犯罪,除了秦明本人放鬆自我教育外,學校和家庭也是有一定責任的。學校是否忽視了對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母親在極力從經濟上支持兒子讀書的同時是否有過對兒子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導?總之,秦明知法犯法,在毀掉自己美好前程,極大傷害母親的同時,也給世人留下了多重思考和深刻教訓。
  文/劉運喜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北大高材生盜竊獲刑留下的多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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