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五千年悠遠流傳的文明,孕育了豐富多彩的優良道德傳統,見義勇為就是其中之一。
  記得小時候,父親常念叨,“見義勇為,愛憎分明是做人之根本。”
  只不過,如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明哲保身之道十分盛行,於是,在遇到“路見不平一聲吼”的情況時,人們通常都會為這樣的見義勇為者伸出大拇指。中山市公安局法監支隊相關人員這樣說,“我認為麥某明一開始是想幫忙擒賊,屬於見義勇為”,是值得肯定的。
  但生命對每個人都只有一次,無論怎樣,我們都應尊重。如果見義勇為是以剝奪對方生命作為代價,我們就真該反思一下——小偷固然可恨,但真該打死、打傷他嗎?除了見義勇為,別忘記了還有“見義智為”、“見義巧為”……及時地撥打報警電話,會讓把握不住“見義勇為”的度的你少些許麻煩。筱婭  (原標題:見義勇為還要“智為”“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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